2016年12月1日,全國纖維板工業發展研討會召開期間,中國林產工業協會正式宣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實施《人造板甲醛釋放限量》團體標準,標準編號為T/CNFPIA 1001—2016,同時授權首批24家單位使用社團標準。
中國林產工業協會副會長吳盛富對標準進行了解讀。中國林產工業協會副秘書長張忠濤主持了發布儀式,并對《人造板甲醛釋放限量》標準編制過程進行了詳細說明。
《人造板甲醛釋放限量》旨在謀求與《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16版)》編制工作相銜接;降低人造板產品中的甲醛釋放量,促進企業生產綠色環保的產品,促進并健全人造板產品監督管理機制。
《人造板甲醛釋放限量》標準明確了人造板產品甲醛釋放限值,規定了人造板的術語和定義、甲醛釋放限量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及標識申請、監督檢查及信息公開等。
《人造板甲醛釋放限量》標準適用于直接或間接在人居環境中使用的膠合板、單板層積材、細木工板、中密度纖維板、高密度纖維板、刨花板及定向刨花板。
《人造板甲醛釋放限量》是中國林產工業協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2016年8月成立以來起草的第一個社團標準。
標準化工作是一項社會公益事業,標準與企業利益緊密相關。近期國家及有關部委陸續發布《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國發[2015]13 號)、《國家林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林業標準化工作的意見》(林科發[2015]127 號)和《關于培育和發展團體標準的指導意見》(國質檢標聯[2016]109 號)等有關文件,明確提出加快培育和發展團體標準,社會團體可在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情況下,制定團體標準,快速響應創新和市場對標準的需求,填補現有標準空白,引領產業和企業的發展,提升產品和服務的市場競爭力。在標準制定主體上,鼓勵具備相應能力的協會等社會組織協調相關市場主體共同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標準,供市場自愿選用,增加標準的有效供給。在標準管理上,對團體標準不設行政許可,由社會組織自主制定發布,通過市場競爭優勝劣汰。國務院標準化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團體標準發展指導意見和標準化良好行為規范,對團體標準進行必要的規范、引導和監督。隨著我國的團體標準發展步入正軌,市場主體將真正成為標準制定的主要參與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