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安監執法人在執法過程中的點滴積累,在這里您會看到許多張各種安全隱患的照片,這些照片來源于真實生產經營一線,是真實的現場執法檢查的圖片記錄,是執法者的親歷和判斷。
隱患51
援引依據
《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京建施[2003]1號)
具體條款
10.30 吊鉤除正確使用外,應該有防止脫鉤的保險裝置。
隱患52
援引依據
JGJ 196-2010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
具體條款
3.4.13 連接件及放松防脫落件,嚴禁使用其他代用品代用。
隱患53
援引依據
《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京建施[2003]1號)
具體條款
5.05 卷揚機安裝必須要牢固可靠,鋼絲繩不得拖地使用,凡經通道處的鋼絲繩應予以遮護。
隱患54
援引依據
《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京建施[2003]1號)
具體條款
10.16 施工現場的木工、鋼筋、混凝土、卷揚機械、空氣壓縮機必須搭設防砸、防雨的操作棚。
隱患55
援引依據
《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京建施[2003]1號)
具體條款
3.03 腳手架基礎必須平整結實,有排水設施,滿足架體支塔要求,保證不沉陷,不積水。其架體必須支搭在底座或通長腳手板上。
隱患56
援引依據
《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京建施[2003]1號)
具體條款
3.03 腳手架基礎必須平整結實,有排水設施,滿足架體支塔要求,保證不沉陷,不積水。其架體必須支搭在底座或通長腳手板上。
隱患57
援引依據
《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京建施[2003]1號)
具體條款
3.04 腳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板,離墻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飛跳板。
隱患58
援引依據
《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京建施[2003]1號)
具體條款
3.04 腳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板,離墻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飛跳板。
隱患59
援引依據
《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京建施[2003]1號)
具體條款
3.04 架體必須用密目網、安全網沿外架內側進行封閉,安全網之間必須鏈接牢固。
隱患60
援引依據
《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京建施[2003]1號)
具體條款
3.06 腳手架必須設置連續剪刀撐,保證整體結構不變形。
隱患61
援引依據
JGJ 164-2008
《建筑施工木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
具體條款
6.2.16 對頭鋪設的腳手板,其接頭下面應該設兩根橫向水平桿,板端懸空部分應為10-15厘米,并應綁扎牢固。
隱患62
援引依據
《建筑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若干規定》(建質[2003]82號)
具體條款
第6條 安全防護設施應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護欄桿應以黑黃(或紅白)相間的條紋來表示,蓋件則以黃或紅色標示。
隱患63
援引依據
JGJ 80-91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
具體條款
3.1.1 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板的陽臺、料臺與挑平臺周邊,雨棚與挑檐邊,無外腳手架的屋面與樓層周邊,水箱與水塔周邊,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隱患64
援引依據
JGJ 80-91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
具體條款
3.1.1 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板的陽臺、料臺與挑平臺周邊,雨棚與挑檐邊,無外腳手架的屋面與樓層周邊,水箱與水塔周邊,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隱患66
援引依據
《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京建施[2003]1號)
具體條款
6.10 樓梯、踏步及休息平臺處,必須設置兩道牢固的防護欄桿或立掛安全網。
隱患67
援引依據
《安全生產法》
具體條款
第37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隱患68
援引依據
《安全生產法》
具體條款
第37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